2024 年 7 月 12 日,它发布在《联邦官方公报》上 1993年10月6日公布的关于修订第二条、建立官方日历的法令及其随后的修正案; 其目标是确定全国纪念的历史日期,由于其重要性和意义,联邦公共管理局办公室和实体的活动暂停。
这次,由于联邦行政权力移交,取消了每六年的12月1日,作为法定休息日,以确保宪法和官方日历之间的监管一致性和协调性。
综上所述,改为如下:
“第二篇文章。在联邦公共行政部门任职和实体的人员必须遵守联邦公共管理局的强制休息天数,其雇用关系受《宪法》第123条B) 款的约束,联邦公务员必须遵守该天数的强制性休息日:
· 1 月 1 日;
· 二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以纪念2月5日;
· 三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以纪念3月21日;
· 5月1日;
· 5 月 5 日;
· 9 月 16 日;
· 每六年10月1日,联邦行政权力移交之际;
· 11 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以纪念 11 月 20 日,以及
· 12 月 25 日。”
如前所述,这项改革仅适用于受我国《政治宪法》第123条B) 款管辖的劳资关系,因此,它仅限于联邦权力机构与其工人,即联邦公务员之间的劳资关系,后者以从属的方式提供服务。
希望这些信息有用,我们随时为您解答这方面的任何问题或澄清。